民营企业在垄断行业的发展战略
作者:严珊珊9月1日,在行业内外人士的瞩目下,“2007年中国石油((601857行情,股吧))流通行业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此次论坛围绕近期的“反垄断”话题,重点研究讨论中国石油流通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国家石油安全、石油设备与规范;民营石油流通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全石油市场规范有序竞争与合作等,以达到构建和谐石油市场环境的目的。
“反垄第一步” 10月见成效
在论坛的采访中,业内人士指出,油源是民营油企的第一所需,而垄断是造成民营油企目前严重缺油的主要原因。
8月30日,历经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终于出台了,并将于2008年8月1号正式实施,这对民营油企来说是莫大的鼓舞。
“国家通过了《反垄断法》,这对民营企业来讲是春天到来的信号,我对此充满信心。”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会长陈顺遂兴奋地说。
国家工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学政指出,滥用市场职能地位是《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三项反垄断行为之一。目前的石油流通体制中,两大集团毫无疑问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因为他们的市场占有度在市场上具有垄断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垄断法规定,企业不能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采取歧视。这种歧视主要是价格的歧视,还有拒绝交易。两大集团只跟自己系统内的企业进行交易或只跟愿意交易的企业进行交易。民营油企是它的竞争对手,就有权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易。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前,尽管政策上并不支持这样的做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和实践中,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而且垄断企业有一百个理由,但是在2008年8月1号以后,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这种做法是要受到法律规制的。
“虽然,法律的实施没有政策的调剂来得直接,但是法律制度,特别是规范公平交易的法律制度,对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石油企业做大做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按照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的规定,规范石油流通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防止垄断行为,特别是歧视、排斥民营石油企业的行为。”
然而,目前很多人对《反垄断法》并不乐观。该法中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让不少人心生疑虑。
《经济日报》出版社总编辑韩文高说:“《反垄断法》里面有几个限定条件,就是有几项除外,有一项叫‘国家规定的垄断除外’,我不知道石油流通领域算不算国家规定的‘除外’,这个就要拭目以待了。”
“国家有自己的战略政策,前几年发展壮大国有大型的石油集团,现在国有大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实力,可以到国际市场上竞争了,现在石油流通领域已经到了战略转移,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时候了。所以,此次《反垄断法》的出台,一定具有实际效果。”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张久达主任如是说。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简称中商石油委)赵友山会长对此也信心十足,“国内民营油企正迎来一次机遇,目前中央高层对改革的决心很大,《反垄断法》实施后肯定不会出现像“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就无下文的情况。”他还补充说,“中商石油委会按照国际行业发展的规则,由行业协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发展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犯。《反垄断法》给民营油企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甚至我们要通过各方面的体制进行自我保护,绝不允许继续裁决。”
赵友山还透露:“拿到油源绝对没问题,每年给民营油企一定量成品油的特供政策已基本成定局,具体的时间表我不能透露,只能说在十七大之后。”他说,“现在,每年能给民营油企多少万吨油还不知道,或者多于500万吨,或者少于500万吨。虽然,500万吨对于民营油企来说的确是杯水车薪,但这只是第一步,是我们在石油流通领域反垄断的巨大胜利的第一步。现在能争取到这500万吨油,意义并不只是在于这批油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的生存困难。”
据赵友山介绍,在价格方面
据中商石油委的调查数据显示,1992年-1998年是民营油企大发展的六年,占了全国石油流通领域的85%。全国民营石油流通企业多达59640家;其中批发企业达到3340家;石油站达56300家,占全部加油站数量的56.3%。当时,民营加油站的固定资产总投资高达7720亿元,就业人数134万人,每年上缴税收1000多亿元。而最近十年,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由鼎盛时期的3340家减为目前的663家,民营加油站也由56300家下降到了45000万家,每年上缴的税收也降到了600多亿元。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全国现有的663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中,已有超过1/3正在或已经倒闭死亡;而现有的民营45000多座加油站中,已有2/5处于死亡边缘。
“油源是我们最忧心的问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是记者在论坛上听到民营油企老板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指出,有关利益集团和有关方面,以竞夺改革成果、维护集团利益为目的,忘掉了长达6年多改革的历史事实,不顾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一改原先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流通公司的平等地位,切断了民营石油流通企业的供油渠道,使民营石油流通企业陷入了“无饭可吃”、“无油可供”、“难以为继”的困境。
“1998年至1999年石油体制的大调整,使原油的开发和炼油全部转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手中后,很多地方和民营炼油厂也被某些石油集团进行了兼并和收购。石油开采和炼油被垄断后,成品油的流通业就脱离了市场规则,完全掌握在垄断集团的手中。特别是垄断集团为了追求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又建起了一大批成品油批发公司和发展一大批自己的加油站之后,民营石油流通和众多民营加油站便成了‘没娘的孩子’,失去了与各垄断集团直属流通企业平起平坐的权利,形成‘亲生儿子’与‘非亲生儿子’的两重天。在成品油批给谁?批什么样的价格?全由垄断集团说了算的情况下,民营石油流通企业正面临生存危机和关门停产。”
同时,任玉岭还指出垄断行业效率低的问题。“有资料显示,进入世界500强的我国垄断型的大企业,其盈利情况与劳动效率的排名情况在前50名中一个也没有。此外,我国国有企业耗用2/3的稀缺金融资源,所创下的GDP仅占全国1/3,这些足以说明,垄断行业的效率是低的,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是值得反思的。”
对此,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也提出,1998年以后,两大集团垄断了所有的成品油生产,导致了整个石油行业的扭曲,造成了大量的油贩子。实际上,现在还存活的这些民营油企并不是完全靠自己的经营本事,而是靠怎么能够更多的获得这些关系,从油贩子那里获得油。这不但提高了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实际上也扭曲了经营的行为,对石油行业的破坏作用非常大。而且,国有企业在海外遭到了很多抵制,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海外上市,纽约就有人游行表示抗议;还有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失败案例。原因都是带有很大的国有成份,并不是因为是中国企业,至少被人家抓到这个借口,或者抓到这个理由。
针对垄断带来的种种困境和弊端,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朴民建议,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了落实“十一五”规划,还有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以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36条提出的具体措施,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石油流通法律法规。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加快对石油市场运行的监管,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目的就是努力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不断消除机制性障碍,允许非公有制经济法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也如是说。
税费改革 再传利好消息
在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丛明司长给民营油企带来了税收方面的利好消息。
石油流通领域自然和物流环节分不开,现行的对物流环节征收的营业税政策规定,不管环节有多少,只要营业额每发生一次流转,就照章纳税。如果环节越多,流转越多,税负就越重,而且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据丛明介绍,国家为了考虑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同时保持税收的公平和合理,首先采取从物流企业开始税收试点。
“在试点期间,物流企业交纳的营业税不是按照营业额的全额交纳营业税,而是按照差额,就是物流的收入减去分包的成本,对净赚的增值部分征收营业税。按全营业额征收3%和按增加值征收3%,税负完全不一样,按照增加值来征收3%,只是按差额来收。目前在试点企业就是施行差额的营业税。对于试点企业施行营业税优惠的同时还有就是增值税。比如经营单位如果收到运输的产品,运输或物流环节要开发票,购买方可以凭运输公司开的发票抵扣增值税,这是为了鼓励试点企业在征税政策中,凡是购买试点物流企业的产品都可以通过他所开的发票进行抵扣。这对企业是非常有利的。”
2008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届时,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就由原来的33%降到25%,降低了8个百分点。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征收低档税率20%,而不是25%了。如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一律按照15%的税率征收。而且,企业计税工资的扣除办法发生重大的调整。
“作为石油流通企业,肯定有很多雇员要支付工资。目前在税前能够扣除的工资是有限额的,每个人每个月1600块钱,多出的工资额打进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交纳33%的企业所得税。从明年开始,这个工资扣除的办法就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不管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所有的工资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据实扣除。这样,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不包含工资成本,这样应该说对企业是非常好的。比如,企业要想吸引高技术人才,或者是高级管理人才,就可以给他高薪,但是高薪不打进企业的税基,不增加企业的负担,都在税前扣除了。”
“这对民营企业是最大的利好。因为国有企业目前的计税工资大多数不是按照1600块钱扣除的,而是按照工效挂钩的办法,平均每个月扣除是3000块钱。”
丛明还补充说,从明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可以施行总汇纳税,这对企业也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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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涤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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