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青年”为何不能享受青年节的休假?

2008年04月23日09:47  来源: 华龙网    作者:夏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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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此次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人民日报》4月22日)

  这样的一个青年“标准”,不禁让人想到了2006年评选出的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当时都已经超过了28岁,有的已经接近40岁。

  由此可见,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并不是以14至28周岁为条件的。还有其他如青年教师、青年干部等,一般都把40岁以下的都当作青年。

  可是现在“青年节”放假,规定年龄为14至28周岁,这明显和一些部门因某时某地某种特殊需要而定义的“青年”相矛盾,与社会公众的惯常理解不吻合。有了这样的规定,也就意味着许多十大杰出青年、杰出青年教师,虽然有青年的称号,却没有青年节休假的权利,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笑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次定义青年的年龄段,是根据团章来的。

  什么样的年龄是青年,不应该只以团员年龄为标准,毕竟青年并不能和团员等同起来,应该多听听社会的意见。更不能对一个定义,不同部门给出不同的规定,如此只会增加各自的矛盾,让群众无所适从,更可笑的是,还会出现诸如“杰出青年”不是青年,没有青年节休假权利的现象。

(责任编辑: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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